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职场快讯 > 职讯 >

新疆阿拉山口市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6-26 23:55:39 |  访问:98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如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年龄限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1日至7月15日(节假日不休息)。报名和资格审查一并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下午20:00。

2、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1052120650@qq.com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材料不齐全不予初审)

(1)下载并如实填写的《阿拉山口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简章下方自行下载);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4)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5)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电子档。

4、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通过后,所报岗位不能再进行改动。在招聘过程中如出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生提交的电子版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将采用视频面试的方式,由工作人员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相关事项,灵活组织开展面试,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四)试用期

1、试用期时间为1个月,若试用期内不符合岗位需求或认为医院不适合利于本人发展,需提前三天打书面报告解除试用。

2、试用期满,进行理论及实操能力考核,成绩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结合行政职能科室及分管领导意见予以试用期适当延长(不超过一个月)。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试用期前完成合格,体检合格予以聘用。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经批准,可在指定医院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及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职位空缺时,可从报考本职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通过面试后由医院办公室负责通知。

(六)聘用

体检无异常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四、工资待遇与管理

此次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提供食宿,应发工资5300元(含五险一金),视工作情况可参照阿拉山口市事业编工资待遇发放。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在考核招聘全过程自觉接受市纪委、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监督指导,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凡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及面试考官严格执行规定的政策和程序,并实行公务回避(与报考人员之间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

招聘期间,对报考人员有异议的,需实名举报,未实名举报的不予受理。对违反规定有弄虚作假、作弊等违纪行为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阿拉山口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阿拉山口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09—6999878

附件下载:

阿拉山口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附件下载:

阿拉山口市人民医院.docx

推荐:更多新疆阿拉山口市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今日招聘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兰州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兰州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兰州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